浙江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多地探索错峰休假模式

浙江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多地探索错峰休假模式

截至2024年10月9日,浙江省11个地级市均已发布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相关文件,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该制度的省份。春秋假为春季和秋季学期中的短假期,不同于寒暑假。杭州自2004年起试点春假,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前后,秋假则在10月前后,并于2024年首次推出春假托管服务,组织学生参与科技、艺术等活动。

浙江省教育厅表示,春秋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弹性安排,尊重区域与学段差异,多部门协同保障实施。多数地市将秋假安排在11月,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。宁波、湖州德清县、嘉兴南湖区等地2025年秋假时间为11月12日至14日;金华市区及下辖多个县市安排在11月21日至25日;衢州、舟山暂定为11月19日至21日;台州、丽水等地则根据气候和教学规律,在期中前后灵活设置3天假期,可与周末或学校活动衔接。初三学生不安排春假。

国家层面,商务部等9部门于2024年9月印发《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提出在总教学时间不变的前提下,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设置春秋假,相应缩短寒暑假。此举旨在实现旅游错峰、促进服务消费,并为家庭出行提供灵活性。湖北利川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春假安排在4月7日至8日,与清明节相连;广东佛山市明确新学年实行5天春秋假(秋假3天、春假2天);广州市教育局鼓励有条件的区探索春秋假,但不作统一强制要求。江苏、四川等地也在研究相关试点方案。